李某2故意伤害一审刑事判决书
审理法院 | : | 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 |
案号 | : | (2019)冀0126刑初12号 |
裁判日期 | : | 2019.05.24 |
案由 | : | 刑事/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罪/故意伤害罪 |
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1,男,19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初中文化,职业务农,河北省灵寿县黑山村。
诉讼代理人贡辉萍,河北东临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被告人李某2,男,19XX年XX月XX日出生,汉族,初中文化,职业务农,河北省灵寿县黑山村。
辩护人王和平,河北***律师事务所律师。
自诉人李某某以被告人李某某2犯故意伤害罪,并由此造成经济损失为由,于2001年3月27日向本院提起控诉。本院在审理过程中,因被告人李某某2下落不明,于2001年6月8日中止审理。自诉人李某某于2017年11月1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,要求恢复审理。本院于2018年1月5日恢复审理,并于2018年3月26日作出(2018)冀0126刑初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,被告人李某某2不服该判决,上诉于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,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5月14日作出(2018)冀01刑终332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,裁定撤销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(2018)冀0126刑初14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;发回河北省灵寿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。本院于2018年11月26日作出(2018)冀0126刑初69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,裁定驳回自诉人暨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李某某的起诉。自诉人李某某不服,向本院提出上诉,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1月15日作出(2019)冀01刑终98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书,裁定撤销灵寿县人民法院(2018)冀0126刑初69号刑事附带民事裁定;发回灵寿县人民法院重新审判。本院依法另行组成合议庭对本案进行了审理,自诉人李某某及其代理人贡辉萍、被告人李某某2及其辩护人王和平均到庭参加诉讼。本案现已审理终结。
自诉人李某某诉称,我与李某某2同系灵寿县黑山村人,我们两家为分地早有不和。2001年1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,我去村西鸡房喂鸡,行至李羊妮新房前边时,李某11会迎面骑自行车就朝我撞来,车子杵在我的右腿上,后就与我撕闹起来,李某11会走时说让我等着。我就到我弟李某5家推饲料,李某5与我正在装车时,李某某2手持铁扒、李某8手持铁锹、李某11会手持粪叉,边走边骂就闯进家中。见势我和我弟李某5上去夺了李某某2手中的铁扒,李某某2转身从墙头上拿起一个半截砖头砸在我的嘴上,顿时鲜血直流,并掉下两颗门牙,李某11会用砖头将我父砸倒在地,见此,他们便扬长而去。我伤后被家人送灵寿县医院治疗:诊断为口腔外伤,牙齿脱落(外伤性),经灵寿县法医鉴定为轻伤,并花去住院、误工、交通等费用3000多元。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,要求依法严惩被告人,并判令被告人赔偿我一切经济损失。
被告人李某某2辩称,李某某诉我伤害一事不属实,我去慈峪集市上办年货了,我没有在场。
辩护人主要辩称,自诉人指认被告人李某某2致伤其身体的事实不清,证据不足。但除了李某某及其所提供的证人证言外,没有证据证明被告人李某某2曾参与了打架事件。自诉人及其所提证人除了自诉人的家人具有利害关系外,其他人均与被告人有过节,不具有真实性和客观性,不能作为定案依据使用。证人李某1、马某、李某2、李某3均证明发生打架时,李某某2在慈峪赶集,所以李某某2没有作案时间也不在作案现场。
自诉人李某某提交证据如下:
1、自诉人李某某陈述,自诉人李某某2001年4月4日陈述称:2001年1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,我步行去村西鸡房喂鸡,走到李羊妮新房子前边时,李某某2侄子李某11会骑自行车往东走,迎面朝我撞来,车子杵在我右腿上,我差点倒了,没有倒。后我就和李某11会撕闹起来,也没正经打,后李某11会说你等着,他就骑自行车走了。我也就去喂鸡,后我到我弟李某5家去推饲料,我和长寿正装饲料时,过来几个人,李某某2从长寿家门口拿起一个铁扒,李某8拿一个铁锹、李某11会拿粪叉进长寿家院子,别人没进院子。李某某2一进院叫我名字,让我出来,当时我在屋子正搬饲料,我弟长寿捉住长命的铁扒,他俩就夺起来,我也上去夺,我和长寿把长命的铁扒夺下,夺下以后,李某某2转身从墙头上拿起一个半截砖砸我,一下子砸在我嘴上,打掉我俩牙,我一吐,俩牙掉在地下,打的我满嘴是血。我父亲李某13要一看,就夺李某8铁锹,还没走到李某8跟里,李某11会从墙上拿起砖头砸在我父亲头上,把我父亲砸倒在地。李某8、李某11会没有打我。李某某2从墙上拿砖头砸的我。李某某2在南边,我在北边,右手用砖磕的我。打架功夫小,英会把我父亲砸倒后,他们就跑了。我追了他们十几米远没追上,我就回来,把我爹抬到床上,长寿到慈峪派出所报案,后派出所来人先让看病,该住院住院,再不能打架。也没有询问我们。后找车把我和我爹送县医院。葛某1、李某4、安某1、李某5都在场,别的没有人。
2、证人安某1证言证实:2001年1月23日上午,小年下,本村李某4到我家准备赶集,葛某1还俺饲料钱,我公公李某13要也在俺家,在俺屋里正说话里,李某5和李某某在院里正搬饲料。我们正在屋里说话,听见外边有人连嚷带骂让银斗出来,我们四人从屋里出来,见李某某2拿铁扒在前边,李某8拿铁锹,李某11会拿出粪叉进了俺院里,李某5过去夺长命铁扒,后李某某也过来夺铁扒,并推李某某2,夺下铁扒后,李某某2一转身从俺半截墙上拿起一个半截砖砸在李某某的嘴上,把李某某的嘴砸破了,满嘴是血。银斗嘴被砸以后,我见李某某下牙缺了两个,我说银斗你缺了两颗牙,银斗就从吐在地下血里找,找见两牙。李某13要一看银斗嘴破了,就上去夺李某8、李某11会的家伙,还没走到跟里,李某11会用半截砖砸在李某13要头上,李某13要倒在地下。李某某急了,去追他们,没追上,他们就跑了,后我们把李某13要弄到炕上,报慈峪派出所,所里来人后,先说看病,不能再打架,没问材料就走了。后把李老要、李某某送县医院。
3、证人李某4证言证实:小年上午,我找李某5准备赶集,到长寿家后,长寿说喂喂鸡再走,我就在长寿家屋里歇着,李某5和李某某正在长寿家推饲料装车,我正在屋里歇着,听见外边连嚷带骂我就从屋里出来,见李某某2手拿铁扒,李某8拿铁锹,李某11会拿出圈叉上了李某5家院里。李某某2在最前边,李某5上前就去夺李某某2的铁扒,李某某也随后从搬饲料的屋里出来,也去夺李某某2的铁扒,李某5把扒子夺下以后,李某某2一转身从半截墙上拿起一个半截砖,砸在李某某嘴上,把嘴砸破了。李某某父亲李某13要见把李某某砸着了,就往前走,李某11会用砖头砸在李某13要头上,李某13要倒在地上。李某某2用砖头砸在李某某嘴上,银斗被砸伤以后,说砸了他两牙,在地下找着了两牙。
4、证人葛某1证言证实:2001年1月23日阴历是小年,我因喂鸡欠李某5饲料钱。因过年,小年上午吃早饭以后,我到李某5家挡账。我到长寿家屋后,见有本村李某4、长寿父亲李某13要、长寿媳妇安某1正在屋里,长寿从屋里出来,李某某推小车也进长寿家。我和安某1说了几句话,我就坐在屋里休息,正休息里,听见外边嚷嚷骂里,听不出是谁,于是我们从屋里出来,见李某某2拿铁扒、李某8拿着铁锹、李某8之子拿一钢叉也进李某5家,李某某2在前头,见李某某和李某5去夺李某某2的家伙,他们连推带闹往外走,往后退,往后退到长寿家墙头处,李某5和李某某把李某某2铁扒夺下,后李某某2从墙头上拿起一个半截砖砸在李某某嘴上,把李某某的嘴给砸破了。李某13要见砸着银斗了,往前走,书祥小子用砖头打伤李某13要的头部,倒在地上。李某某2砸着银斗以后他们就走了,我也走了。我走时,听见李某某说砸了他两牙。我走时,银斗正在地下找牙。
5、证人李某5证言证实:我是李某某的哥哥,2001年1月23日上午10点左右,我和李某某在俺院里往车上装饲料,我搬一袋后,往车上正装,看见李某某2手拿铁扒、其哥李某8拿铁锹,书祥之子李某11会手拿粪叉进了我家院子,李某某2在最前边,我把饲料放在车上就去上前夺李某某2的铁扒,我和长命正夺里,李某某从屋里出来,一起把李某某2的铁扒夺了,夺下铁扒后,李某某2一转身从俺半截墙头上拿起一个半块砖,磕在李某某嘴上,把李某某嘴给磕破了,银斗当场被打掉两个牙。后我父亲李某13要去迎挡李某8和李某11会,李某11会用砖头把我父亲砸倒在地下。李某某2一进俺家院子就骂李某某,让李某某出来打银斗,当时银斗在俺西屋正搬饲料,我在院里装车,我就上前迎挡李某某2夺他的铁扒。
被告人李某某2及其辩护人提供的证据,证明李某某2不在案发现场,没有殴打自诉人李某某:
1、被告人李某某2的供述称:李某某诉我伤害一事不属实,我没在场,我到慈峪赶集。那天上午,我没到李某5家。2001年1月23日吃过早饭后,我、李某1、李某14及我两个儿子李某15、李某16还有董某一块步行到慈峪赶集,赶完集后回来时,走到(我和李旦妮)碰见慈峪派出所汽车回慈峪,碰见派出所车以前,先碰见俺村李某3及天寿一男一女(不知叫什么),李某3说李某某家和俺侄李某11会打架。在慈峪赶集期间,在李某9门市碰见马某。我大概11点以后从慈峪赶集回来,我回来时他们就不打了。那天我一直没到长寿家,回来后我也没去。李某1、李某3、马某、李某2、董某、李某14、李某9能证实我没有和李某某打架,没有到李某5家。
2、证人李某6证言证实:那天在李某某家门口东边打架我见来,但我见李某11会、李某8和李某某家打架来,没见李某某2和他们打架。打架那天是腊月二十九,地上雪特别厚,我到北边场里,走到李新庆东边路段时,见人们在李某5门口东边也就是李某11会家南边道上打架里,当时李某某拿着铁锹,银斗的大儿子拿着个旧刀,他小儿子叫鹏飞拿着个出粪叉,李某8和李某11会当时没拿东西,书祥和英会是父子俩,他们一接触就打开了。李某8把李某某的铁锹夺了,见银斗的大儿子拿刀过去呼哨了两下子,李某11会从李某18手中把粪叉也夺了。这时李某某的父亲李某13要从李某5的半截墙上拿起砖就磕开了。接着李某某也过去拿砖磕开了。这时李某8和李某11会边躲砖头边往东退,到了道上就往南走了。李某某还拿着砖头追李某8他们,追到李国海房东才不追了。他们打架的时候没有李某某2,就是李某8和他儿子与银斗他们父子打来,后来李某8的媳妇也去了,但她去的晚。李某8、李某11会没有拿东西磕,他俩夺了铁锹和粪叉后一直拿在手里,当时道两边都是雪堆,没有砖也没有石头。老要和银斗他们拿的砖是长寿家的半截墙上拿的。李某某拿砖追书祥他们时,见嘴上有血,不知道他是怎么弄伤的。
3、证人马某证言证实:我叫马某,是黑山村的,2001年1月23日是小年,我到慈峪集上去换电视天线,在李某某2小舅子开的门市上见到了李某某2,我俩说了一会话,我见人家门市上忙,我就走了。时间大概是十点多,集上人正多的时候。那天我没见到李某某。
4、证人李某2证言证实:2001年1月23日是小年,我见过李某某2,没有见过李某某。那天我吃过早饭到慈峪赶集,大概是12点来钟从集上往回返的,在旧饭店那碰见了李某某2,他也是往回走的,我俩就伴边说话边往回走,走到慈峪西口侯明珠家门口,遇到了我村的李某3。文学对长命说,你哥哥和银斗打架了,把你二嫂打着了,派出所早去了。说完和长命就往回走,走的也快了,走到,见公安上的汽车从西边过来往东开走了。
5、证人李某1证言证实:2001年1月23日(腊月二十九)那天我见到李某某2了,没见到李某某。那天我们一家子到慈峪赶集,在李某某2家门口过时,他和小孩们在门上立着里,长命说等着他媳妇一块到集上看摊去,我们就在他们上稍立了一下等他媳妇李某14出来后,我们就一块走,到了集上就分手了。具体时间说不太准,大概是走的时候7点多快8点了。
6、证人李某7证言证实:2001年1月23日上午在李某5家发生打架的事情我见来,不是在家里打的。李某某2没有在场,他没有在那打架。那天是农历小年,上午9点来钟还没吃饭,我到我家房上背玉米核,在房上看见银斗的父亲李某13要在我们这排房子东南边道上立着里,随后见李某8和李某11会从我们门前这条道的东边来了。李某13要就跑着回到了李某5门前,他说:他们上来了。就见李某某拿着个铁锹,他大儿子拿个刀,李某18拿个粪叉从长寿家出来了。这时书祥和英会也过来,见李某8说,为嘛打英会?没听见有人答话,就见银斗他们一唬就和李某8他们打到一块了。李某8抓住银斗的铁锹他们夺开了,李某17拿着刀也唬架开了,见李某8用力夺了银斗的铁锹,拿铁锹打银斗时,银斗转身准备找东西,李某13要拿砖磕过来了,磕在银斗嘴上,银斗哎呀了一声,接着跑到长寿墙根从半截墙上拿砖也朝书祥他们磕开了。在这过程中,李某11会也夺了李某18的叉,鹏飞拿砖磕开了,这时砖磕的多了,书祥和英会手里拿着家伙往后退,退到东边道上往南走了。李某某拿砖追了一段,架就不打了。我见李某某嘴上有血,具体伤成什么样我不知道。银斗爹老要用砖磕的时候磕到了银斗的嘴上,磕到什么程度说不上。李某某2没有到现场,我一直在房上直到架不打了。也没有见到李某某2过去。打架时李某6在东边道上看来,他也没有拉架,因为是过年,银斗他们用砖乱磕,也不愿意拉架。
7、证人李某3证言证实:2001年1月23日是小年,快晌午的时候我到慈峪想买点海带,在我村街里听人们说闲话,说李某某家和李某8家打架了,说把书生的媳妇打坏了,已经报派出所了。我走到慈峪侯明珠门口碰见李某某2和李某2从东边过来了,我就对长命说了说我听说的事,长命他们就赶快往回走了。和我一块去的还有我的两个朋友。
8、证人李某8证言证实:1月23日是小年,在李某5和李某11会他们门前的道上打架来。李某某家参加的人有李某某、李某1李某18、李某13要,我家参加的人有我和我儿子李某11会,我媳妇也过去,她去的晚。李某某2没有参与打架,那天我也没有见到李某某2。我们没有拿砖头磕,我们当时所处的位置没有砖头,道上除中间扫了雪的外,两边都雪堆,即使有也拿不成。李某某他们是从李某5家出来的,他们所拿的砖都是从李某5家的半截院墙上拆下来的。我和我儿子谁也没拿砖头磕。打架的原因是为李某某他们打我儿子李某11会的事,我才领着我儿子找李某某的。早晨我儿子从住处下来,在街里碰见李某某,因为雪多道窄,李某某说我儿子撞了他们,结果把李某11会摁倒在雪地里打了一顿。我儿子回来跟我一说,我说大过年的,凭什么打人,为问个明白,我就领着我儿子到李某5家找李某某。结果是他家早有准备。我们一到东西大街见李某13要先站在街里往东看,后转身向长寿家跑了,我们到了长寿他们这条街时,他家的人们拿着家伙都已经出来了。是我们夺了他们的家伙,银斗的大儿子拿刀划伤了我的手,李某13要先拿砖磕,银斗他们的家伙被夺了以后,他们也从墙上磕开了,我们一看不行才走的。银斗的伤是李某13要拿砖磕我时磕着李某某的,当时我和李某某正夺铁锹,我用力夺过铁锹后,李某某转身找东西还想和我打,转身时李某13要磕过来的砖头砸着李某某。
9、证人李某9证言证实:李某某2是我姐夫,2001年1月23日,我见到过李某某2,是在我的门市上,他到门市上的时间大概是8点来钟,他是和我姐姐李某14带着孩子一块去的。我在租房开门市,经营土产百货已经五六年了。每到大集和庙会人多的时候,我姐姐都来给我帮忙看摊位。我姐夫李某某2常来帮忙。腊月里人比较多,我姐姐每天在门市上。腊月二十九日是小年,按传统是半天集,但每年的人都特别多,生意也好。上午8点来钟,集上的很多了,我姐姐和我姐夫带着孩子都来了。大概快12点的时候我姐姐说忙劲下去了,还说家里没有对联里,让长命先走,长命走的时候大概是12点。我姐姐和孩子走的晚。收拾了摊位以后她们才走。
10、证人安某2、白某的证明材料证实2001年的一天,黑山有人打架报警,出警后往回返时,在碰见李某某2。慈峪派出所的证明:安某2、白某是1999年-2004年慈峪派出所的协勤。
另外,再次发回重审开庭审理过程中,被告人李某某22019年3月19日申请对2001年5月12日、13日***律师事务所调查笔录中李某6、李某1、李某7的手印是否为本人所留进行鉴定。
2019年4月2日本院技术室委托天津开平司法鉴定中心对此进行鉴定,因李某6、李某1、李某7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进行本院技术室终结了对外委托。
经审理查明:自诉人李某某指控,2001年1月23日上午,自诉人李某某与李某11会发生纠纷,后李某某到李某5家装饲料,李某某2等人持铁锹等工具到李某5家让李某某出来,李某5和李某某将李某某2手中的铁锹夺取后,李某某2在李某5家半截墙上拿一块砖头砸到李某某嘴上,李某某的下唇被砸伤,牙齿脱落脱落。自诉人李某某伤后在灵寿县医院住院治疗,花去医疗费、鉴定费695.78元。李某某的伤经法医鉴定为轻伤,并提供了安某1、李某4、葛某1、李某5的证明材料,对此被告人李某某2辩称自己并没有参与打架,没有殴打李某某,事发时正在赶集,并提交了李某6、李某1、李某7、马某、李某2、李某3、李某8、李某9、安某2、白某等人的证明材料,证实其不在打架现场。自诉人李某某申请证人李某1、李某7出庭作证,李某1、李某7当庭否认曾证实被告人李某某2不在打架现场,在赶集,被告人李某某2申请对2001年5月12日、13日***律师事务所调查笔录中李某6、李某1、李某7的手印是否为本人所留进行鉴定。2019年4月2日本院技术室委托天津开平司法鉴定中心对此进行鉴定,因李某6、李某1、李某7不予配合致使鉴定无法进行本院技术室终结了对外委托。
本院认为,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用砖头将其砸伤,并提供证明材料,被告人李某某2质证后不予认可,并提交了证明材料,证明自己案发时不在打架现场,在赶集。自诉人对被告人李某某2提交的证据质证后均不认可。虽然李某1、李某7出庭作证否认曾证实被告人李某某2不在打架现场,在赶集,但对2001年5月12日、13日***律师事务所调查笔录中李某6、李某1、李某7的手印是否为本人所留进行鉴定时不予配合,故其出庭证人证言存疑。自诉人指控被告人用砖头将其砸伤,证据不足,其民事赔偿请求不予支持。经合议庭评议、审判委员会研究决定,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》第二百条第一款第三项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第六十四条第一款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的解释第九十条之规定,判决如下:
一、被告人李某某2无罪;
二、驳回自诉人李某某对被告人李某某2的民事诉讼请求。
如不服本判决,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十日内,通过本院或者直接向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。书面上诉的,应当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,副本一份。
审判长: 马青龙
审判员: 秘凤竹
陪审员: 聂欢
二O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
书记员: 翟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