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#官方通报12岁女孩感染HPV#:女孩17岁男友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】
#12岁女孩感染HPV其17岁男友被抓#
12月16日,山东省新泰市联合调查组通过新泰市官网发布通报称,关于网传一女孩被性侵事,新泰市第一时间成立由公安、卫健、妇联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展开调查。
经查,该女孩于2024年5月通过网络认识17岁男孩李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,之后发生性关系。目前,已对李某某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调查,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。已安排专家对女孩进行医治,同步开展关爱帮扶、心理疏导等工作。 案件涉及未成年人,呼吁大家不传播隐私信息。
以上信息来自“澎湃新闻”
在小编看来12岁属于刑法定义里未满14岁的幼女,这不仅仅是感染HPV的问题,奸淫12岁的幼女,是否自愿已不是关键性问题,17岁的未成年男孩都将涉嫌构成强奸罪(刑法236条),并且是从重处罚,不知道在量刑时,是否会因为犯罪嫌疑人未成年而从轻处罚,但小编认为不应因为其未成年就一定从轻处罚,假设新闻报道完全真实,12岁幼女真是因为与17岁男友发生性关系而感染的HPV病毒,如果这个HPV病毒属于性行为感染的那一类病毒,我们可以知道这位男生对于性生活并不陌生,与12岁幼女发生性行为的行为不能轻易原谅,应当依法判决,只有承担应承担的刑事责任,才能在以后的生活中痛改前非,且对于社会的影响也是重大的,国家不会因为是未成年犯罪而一定从轻处罚,要全面的结合证据事实进行审判,可以对很多走在犯罪边缘的未成年人以震慑,挽救他们年轻的人生。